后记——写给男主角及其他

2015年1月的某个下午,熊突然在Q上说她在B市,昏昏欲睡的我问清她坐标后立刻打车过去,在医院里达成了神奇的第一次面基。记得那天是个穿着宽松棉裤的软萌熊和梳着双马尾仿佛傻子一样的我,一头熊和一头驴在短暂的羞涩之后便坐在长椅上磕起了CP,聊了聊漩涡里的小雨哥后我突发奇想:哎,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哎,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是认识萌神熊之后最常用到的起头句,作为一个不混圈的散粉,在漫长的几年时间里,她成了我唯一可以聊梗磕莫毛的对象,也成了我爬墙的最大阻力【X
说回那个面基的下午,其实统共也就侃了一个小时,回去后的当天晚上,就写下了男主角的第一章。

在开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想写一个莫毛版的“好想急死你”,希望它基调轻松愉快,阅读的时候可以有像看漫画或TV的感受,既然是好想急死你,肯定不能太快好上,预计40章以内闻不见荤味……
要是提前预知到要足足写到100章才能互通心意,我大概就、就根本不会挖这个坑啦!
写的过程里也有想过,是不是写的太繁琐太详细了,可是好像非得写得这么细不可,非得把他们脸上细微的表情和清浅的心动都描摹出来不可,不然感觉就整个不对了。
感觉这两个字啊,还真是很微妙、难以言说的。

从13年开始写莫毛同人,一眨眼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最初完全是个意外,结果一写就停不下来,究其原因,还是这两个人太有趣也太可爱,不管是自身的个性特质,还是相遇之后的化学反应,都有种“独一无二”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想要珍惜和祝福。
在莫毛以前,我写过最长的同人是8万字,最常写的是短篇和中篇,结果到了莫毛这里成了个话唠,男主角连载版的完结字数已经是36万字了,天啦,一下子破了我几个人生记录。
不止是字数超过以往,还被迫写了从前未尝试过的东西,原创的剧本也好,夹杂进的几个不同人称的特别篇也好,面临了无数次卡文,仿佛一个人在单刷副本还没有攻略。
好在,最终所有的难关关卡都过去了,终于可为它画下一个了无遗憾的句点。
感觉最欣慰也最难受的时候,还是在写到99~100的关键情节时,当时有非常不舍的心情,因为知道它就要结束了。
过去三年里,它占据了我全部的写作时间,让我无法抛下它去写别的东西,可当真的有一天,我有机会跟它挥手说再见时,却只剩下满满的留恋和不舍。
诚然,我当然还可以去写新的故事,但是《最佳男主角》这个故事,在它正式完结的那一刻,就是真的结束了。
Rainy是我写过的最轻松最游刃有余的一个雨呀,虽然跟他拔河很累,我还是很爱他w

还有一路追下来的同好们,感谢你们给我留下的点赞评,有些id眼熟到每次看到都忍不住笑,就觉得可真好啊,对莫毛长情的人还有这么多呢。
写同人的心愿,莫过于希望能传达出我心爱的CP有多好多可爱,雨哥真好毛毛真好他俩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有情人!
所以每次看到夸雨苏夸毛萌的评论,我都开心得一蹦三尺高,算是不负初衷,给我爱的CP写了一个长长的、有始有终的爱情故事。

作为同人作者有一点很清醒,所有的喜爱和称赞都跟我无关,全是依托于人物本身足够精彩有魅力,跟作者本人没什么关系,所以夸爆莫毛就好,使劲夸,不要停。
若曾有幸能以这些不成熟的文字唤起过你心中的共鸣,那是因为,我们都爱极了莫毛。
想想看,我们会喜爱同样的两个人,想看到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本身就是最棒最妙不可言的缘分啊。

谢谢大家来听我讲故事。
若缘分足够长,或许在未来的某天,你我还能再次相逢。
在莫毛这里被好好修理(。)过的我,大概不甘心再当个纯粹的坑货月球领主了【。以后就是个会把故事讲完的老实人啦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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